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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象保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东方人力 | 添加日期: 2020-11-2


宁波象保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宁波象保合作区管委会所属国有综合性投资公司,于2014年4月在宁波象保合作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亿,由象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宁波出口加工区建设开发公司共同出资,主要经营范围为基础设施投资及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实业投资等。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一)坚持以岗定人,人岗相适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素质;

(四)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工作细致、严谨,责任心强;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三、招聘岗位

部门 岗位职务 招聘人数 任职要求
财务部 会计 1人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高考录取批次需为一本)及以上学历;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大学本科双学位的,高考录取批次可放宽至二本及以上;
3.经济学类、金融学类、财务学类、会计学专业;
4.具有五年以上财务及相关岗位从业经历。

备注: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四、报名时间与要求:

(一)报名初审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11月11日16:00。

2、报名方式:

点击指定报名连接地址:http://bm.nbohrs.cn/

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 “宁波象保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9年9月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0年11月12日9:00-11月12日16:30。

2、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0年11月13日9:00-11月13日16:30。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0年11月13日9:00-11月14日9:30。

2.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网址:http://bm.nbohrs.cn/,进入“宁波象保合作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初定11月14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提前两周完成本人健康码的申领,并下载打印《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如实填写并签字。

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追究相应责任。

(四)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专业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满分为100分,考生请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考生健康申报表》,佩戴口罩,健康码绿码,无相关症状,经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本次笔试设定合格线,如果考试平均分高于60分的,合格线为60分,平均分低于60分的,合格线为考试平均分,不足合格线者淘汰。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人数1:3比例(因分数并列超过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1个工作日后在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笔试入围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以短信、电话通知为准,逾期未参加资格复者审视为放弃本次考试,可由笔试入围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书、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六)面试

时间、地点以短信、电话通知为准,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本次考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报考者总成绩(总成绩并列,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七)体检

按招考岗位指标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顺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八)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九)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宁波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十)录用后待遇:

人员入职后将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经考核合格后定岗定级,新招录人员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3867523 徐老师

招聘监督电话:0574—89510081 竺老师

以上联系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